2018年
- 来源 : 《南宁年鉴2019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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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以来,南宁市在全市GDP稳步增长的同时,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,“南宁蓝”常驻壮乡首府,并成为一张闪亮的城市名片。南宁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,着力推进环境污染治理,加强环境监管执法,扎实开展各项环保工作,共同守护好“南宁蓝”。2018 年,南宁市持续深化扬尘污染治理,出台《南宁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达标规划》《南宁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 年度实施计划》《南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》,编制《南宁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》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三审论证和审议。扬尘治理视频综合管理系统24 小时实时监控扬尘污染,发现扬尘污染违规案件2622 起,办结1867 起;购买第三方专业技术团队服务创新开展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,全年走航监测道路1827 千米。开展违规露天烧烤、露天垃圾焚烧专项整治,查处违规露天烧烤1.28 万起。建立南宁市机动车“冒黑烟”及尾气超标排放实时监控网络系统,采集79.59 万辆次机动车尾气排放数据,抽查4.80 万辆车尾气检测,责令相关检测机构召回重检车辆60 余辆次;检测重型柴油车3.95 万辆,尾气超标车4098 辆经维修后达标排放;处理整改“冒黑烟”车辆123 辆次。在污染高发的春、秋、冬季,开展人工增雨作业60 次。新增大气网格化自动监测站点26 个,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延伸至街道(乡镇);宾阳县开发建设生态环境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平台,在全市首个实现大气、地表水、噪声一体网格化监控及决策支持。首次将五县及武鸣区纳入常态化考评,市政府与区县(开发区)签订环境保护“一岗双责”目标责任书。全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93.4%,空气质量达标340 天(优169天、良171 天),二氧化硫、二氧化氮、臭氧日最大8 小时、细颗粒物(PM2.5)、颗粒物(PM10)、一氧化碳6 项空气质量评价指标全部达国家二级标准,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9 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二十。
2018年,青山大桥 鲁利 摄